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银古路市场监管所联合街道办开展了散装食品专项检查行动。据了解,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以大中商超、便民市场、便利店等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严格检查散装食品包装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散装食品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存在有禁止敞开式(易触碰)销售无包装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行为是否有经营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情形是否严格落实防尘防蝇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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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生产者资质、2、食品安全自查、3、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4、前次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5、生产环境条件、6、进货查验、7、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8、验能力和产品检验、9、贮存及交付控制、10、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11、产品标签及说明书、12、从业人员管理、1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相关信息记录等情况。
【法律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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